1.经济责任审计、离任审计(按资产总额分档计收,以两年为期,3—10 年每年加 60%,11 年以上每年加 40%);
2.担任会计顾问,设计内部控制制度,提供财会管理咨询,代理建账,会计电算化、培训及其他业务,并购重组、资信调查、业绩评价、投资决策、政府购买等专项服务-双方协商费用;
3.以上收费标准除注明双方协商的外,均为中准价,具体收费标准在中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 20%的幅度内由双方协商确定;
4.会计报表审计或验资业务,资产总额或验证资本 1 亿(含)元以下的,根据相应档次直接计费,1 亿元以上的,按差额累进方式计费;